再度違製防疫用品 「醫學博士」被訴
盧科源3年前違法生產口罩獲緩起訴 這回仿造清冠一號踢鐵板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男子盧科源為口罩工廠老闆,三年前因銷售違法製造口罩遭檢方偵辦,依違反藥事法以緩起訴處分,但去年他又想賺防疫財,竟聯合前妻馮姓女子共同製造與「清冠一號」配方雷同的產品,並以「清冠克星」為名稱對外販售,共一萬四五七四包(每包卅錠),彰化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藥事法將盧、馮二人起訴。
據了解,盧科源(六十二歲)對外自稱為醫學博士,曾成立「健康天使」、「鴻海奈米科技」、「漢芳堂」等醫藥材公司,二○二○年疫情爆發後加入口罩國家隊,生產實名制口罩,不過他私下擴增口罩機二台與雙鋼印模具七組,並在未經核准的工廠內製造醫用口罩,再以「鴻海奈米科技」公司名義對外販賣口罩數量達一○三三萬多片而遭檢舉,事後檢方偵辦予以八十萬元交保與緩起訴處分。
趁機賺防疫財 配方雷同自製逾1.4萬包
可是盧男未記取教訓,去年又與馮姓前妻(五十二歲)違法製造防疫產品,遭檢方偵辦後起訴。根據起訴書指出,盧男與馮女曾為夫妻關係,二○二二年一月離婚,但在同年五月,國內疫情大爆發,市場急需清冠一號特效藥,盧男與馮女見雷同配方的新冠產品有利可圖,竟在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下,由盧男到員林市某中藥行選定魚腥草、黃耆、茯苓等中藥原料,並制定比例成配方,交由台南不知情生技公司生產,每粒○.六公克錠劑,並包裝成「新冠克星」、「清冠寶甘」、「新冠防疫」等產品共一萬四五七四包。
盧男坦承自訂配方並委由製造以上產品,但否認違反藥事法,辯稱所有原料在衛服部食藥署的「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台」都可找到,只是食品而已。但檢方認為,依衛服部來函指出,該案產品成分含諸多中藥材製成的錠劑,且外盒標示具影射醫療效能文字,應依藥事法規定辦理。檢方全案訊後,對盧男跟馮女依違反藥事法提起公訴。
針對遭起訴一事,記者昨天致電盧科源,但他表示:「已經司法程序中,我們拒絕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