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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家暴夫遭妻勒斃 檢請法官酌減刑

2023/01/06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市吳婦受丈夫(陳男)家暴前後長達十多年,身心俱疲。前年十二月間,陳男施暴時自摔撞昏,吳婦用電線將他勒斃。檢方偵辦並依殺人罪嫌將她起訴,但認為吳婦之犯行顯可憫恕,請求法官減輕刑期。

起訴書指出,陳男(七十六歲)只要喝醉酒,就會要子女罰跪聽訓,或拿棍棒毆打,吳婦(六十九歲)為保護子女,常以肉身阻擋,陳男還持刀械對吳婦恫嚇:「我殺死你,只是關四個月而已」,造成吳婦長期處於不安驚恐、難以入睡等狀態。

二○二一年十二月間,陳男酒後回家,先把二女兒叫醒至廚房聽訓再毆打,又去二樓把吳婦喚醒,毆打她頭部跟手臂,陳男一邊喝著高粱酒,一邊對妻女訓話長達一小時,最後因不勝酒力向後摔倒昏迷,吳婦到工具間拿出一條電線,將陳男勒死。

三名子女對檢方證稱,陳男長期對家人施暴,使他們活在恐懼之中。檢方認為,吳婦長達十年以上受到陳男家暴,一時失慮才鑄成大錯,其後坦承犯行,衡量其犯罪情狀,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若處以法定最低刑期,猶嫌過重,因此也請法院依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酌減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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