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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河旁奪命/酒駕男判賠3550萬 挨撞4口之家控:他正在脫產

黃子洋酒駕肇事釀一家人一死三傷慘劇。(資料照)

黃子洋酒駕肇事釀一家人一死三傷慘劇。(資料照)

2022/12/27 05:30

母死父女三重傷 還在治療

〔記者黃良傑、陳文嬋/高雄報導〕卅八歲男子黃子洋無照酒駕,去年底在高雄愛河旁,高速闖紅燈撞飛林姓男子一家四口,釀成林妻范女身亡、林男和兩名女兒重傷,三人傷勢至今未癒,並留下嚴重後遺症;刑事部分,高雄地院依酒駕致死罪判黃男七年十月,民事判決近日出爐,判黃男賠償死者范女的父母、丈夫及兩名女兒,共三五四九萬九千餘元,被告當庭表示同意,接受判決內容。

酒駕黃子洋 當庭接受判決

黃子洋同意原告請求,打算以價值一千八百萬元的透天厝賠償,但兩邊並未和解,且判賠金額遠超出透天厝價。林男昨表示,死亡車禍事發迄今滿一年,黃男與家人迄今未道歉,黃男對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全部接受,其實是為了力拚刑事二審繼續被輕判,卻花大錢委託律師大玩假認列、真脫產、求輕判的手法,要讓他們得不到任何賠償,他要求法官對黃男改依殺人罪判決,才符合社會期待。

受害者稱 只求依殺人罪判

林姓男子偕妻女一家四口,去年十二月間晚上徒步經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行人穿越道時,被黃男駕駛BMW轎車撞飛,造成妻子范女身亡、林男和兩名女兒重傷,黃男酒測值高達一點二四毫克。

刑事部分,林男希望法官從重量刑,期待看到台灣出現第一個酒駕害命者,被依殺人罪判死或無期徒刑的案例;但法官認為,黃子洋開車發現四名被害人時緊急踩煞車,車速過快無法及時煞住,難認有殺人故意或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但他十多年前曾酒駕肇事,改依酒駕致死罪判黃男七年十月徒刑,案件上訴二審中。

至於民事求償,包括死者雙親、丈夫、兩名女兒共同主張,被告因車速過快,且飲酒後感知及控制車輛能力降低,煞車不及直接撞擊被害人,造成范女死亡;林男身體多處嚴重骨折、肺部挫傷併血胸及呼吸衰竭、腹部挫傷併肝功能異常、頸椎第二節骨折、肺炎等傷害。

被撞的兩名女兒也多處骨折,還傷及全排牙齒、肝肺挫傷、嚴重頭部外傷合併兩側急性外傷性顱內出血、外傷性癲癇等傷害,還要支出醫藥費、看護費,扶養費,並承擔不能工作薪資損失,及勞動能力減損等財產上損害,而范女雙親更因喪失至親,身心都承受莫大苦痛。

拿透天厝賠 但仍遠遠不夠

高雄簡易庭判賠范女的父母親、丈夫林男及兩名女兒,總計三五四九萬九三一三元,可上訴。

據了解,該棟透天厝目前還對外出租,租客、黃子洋的母親分別提租金債權爭議,以及第三人異議之訴等民事訴訟,案件仍在審理中,尚未將該屋完成過戶。

愛河無照酒駕1死3傷破天倫夢,酒駕男黃子洋判賠5人共3549餘萬元。(資料照)

愛河無照酒駕1死3傷破天倫夢,酒駕男黃子洋判賠5人共3549餘萬元。(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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