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議員、2里長選將涉賄 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2022/11/28 05: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冠霖與錢鴻明組成專案團隊,於今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指揮南市警新營分局、南市調查處追查鹽水區一位莊姓里長候選人涉以現金買票、一票代價二千元,當天,莊某不知去向,直到投票日下午出面投案,檢方以涉賄選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昨天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
檢調警人員廿四日持搜索票前往鹽水區莊姓里長候選人住處搜索,扣得賄款八千餘元,並傳喚選民十餘人以釐清案情。
檢方認為莊姓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投票行賄罪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二十七日凌晨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本案涉收賄選民繳回賄選金額五千餘元。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強調,由於本案涉賄選的莊姓被告有當選里長,對於涉賄選的市議員與里長當選人,檢察官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二○條第一項規定,從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先前也分別查獲台南第十三選區(山地原住民)市議員候選人與佳里區陳姓里長候選人分別向選民以現金買票,檢方並在選前起訴山原議員候選人,兩名候選人在投票後也都當選,檢方同樣將對兩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