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6死案 帶隊女師判刑2年
2022/11/18 05: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去年十月間溪水暴漲釀六死悲劇,檢方認定,帶隊的女老師蘇秋雅,有多次阻止憾事發生機會,卻過晚撤退,未盡應注意義務。基隆地院昨宣判,合議庭審酌蘇女認罪,且在審理時,已賠償六名被害人家屬共六百萬元,被害人家屬也同意從輕量刑,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蘇女二年徒刑,緩刑五年。
已賠償家屬600萬 獲緩刑5年
去年十月間,「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舉辦戶外體驗活動,蘇女帶領包括十四名學生與家長共廿八人,到雙溪區虎豹潭體驗大自然,下午四時許返程途中遇北勢溪溪水暴漲,沖散多名正在橫渡梳子壩的學員,致鍾姓等六名學員被沖走溺斃。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李怡蒨認定,蘇秋雅帶團時,有多次阻止憾事發生機會,卻未盡應注意義務,造成六死悲劇,將蘇女依涉犯刑度最重五年的刑法過失致死罪起訴。
基隆地院八月進行準備程序時,蘇秋雅面對檢方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她不僅認罪,當還庭對蔡姓家屬代表道歉,並表示,願意賠每名往生學員各一百萬元。
被害人家屬同意從輕量刑
審理時,蘇女與六名被害人家屬,針對民事賠償金額未能達成和解,但蘇女在準備程序時,承諾賠償六名被害人家屬共六百萬元,已於審理期間匯錢給被害人家屬,被害人家屬也當庭表示,同意對蘇女從輕量刑。
基隆地院昨宣判,由審判長簡志龍、陪席法官施添寶與受命法官顏偲凡組成的合議庭認為,蘇女只因一時失慮觸法,犯後不僅坦承犯行,已盡其所能賠償被害人家屬,審酌蘇女年逾六十歲,還要照料家中老母與婆婆,加上被害人家屬也同意對蘇女從輕量刑,遂依過失致死罪,判蘇女二年徒刑,緩刑五年。蘇女昨並未到庭聆聽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