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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長腿妹上摩鐵 通緝犯報假名被抓

陳男遇警方臨檢,連報3次假名仍被識破。(警方提供)

陳男遇警方臨檢,連報3次假名仍被識破。(警方提供)

2022/10/10 05:3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南市陳姓男子因案被通緝,他為逃避查緝,刻意開車帶長腿女友北上台中投宿摩鐵,不料剛入住就遇上警方臨檢,陳男為規避查緝連報三次假名,卻因樣貌差太大被識破,被警方解送歸案時感嘆不已,只得請長腿女友自行開車返回台南。

台中市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所長曾一峯、警員鄭翔駿本月二日晚間至汽車旅館臨檢,於三十一歲陳男與其女友房間盤查時,陳男態度鎮定說,他與女友剛辦理入住,由於身上未帶任何證件,警方請其提供身分證字號,陳男一開始大方地唸出證號,但警方電腦顯示,證號顯示的相片與其模樣差距甚大。

陳男辯稱以前比較瘦,但支吾其詞地態度引起懷疑,警方再次要求確認身分,陳男連報兩次證號都不符被識破,陳男眼見瞞不過,才說「歹勢啦,我有被通緝」。

警方查出,陳因涉毀損案,今年七月被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宣讀權利後帶回。

陳男說,為了逃避查緝,才刻意開車載同女友北上台中並投宿摩鐵,沒想到才入住沒多久就遇上警方臨檢;第四分局統計,今年七月迄今查緝通緝件數達一一四件,平均一天緝獲一名通緝犯,實務上部分民眾未逃亡或藏匿,卻因輕忽了法院及地方檢察署的來文,未依據通知按時前往開庭,或居所變更頻繁導致無法即時收到傳票,錯過開庭時間或錯過前來執行拘提的警察,而被視為逃亡或藏匿,而被發布通緝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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