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高嘉瑜未求救」 林秉樞躲過私刑拘禁重罪

立委高嘉瑜針對林秉樞案一審宣判舉行記者會並做出回應。(記者田裕華攝)

立委高嘉瑜針對林秉樞案一審宣判舉行記者會並做出回應。(記者田裕華攝)

2022/10/01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檢方以林秉樞在飯店毆打及命令高嘉瑜交出手機及脫光衣服,涉私刑拘禁約七小時及傷害、強制罪嫌,將林求刑一年六月,但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高嘉瑜並未具體指出,林男以哪種非法方式私行拘禁,且當時有服務人員遞冰袋,高沒有求救,雖林男有喝令高裸身、控制她的手機,但這僅屬於強制行為,因此以傷害罪判刑八月,私行拘禁罪可處五年以下徒刑,若成立,林男刑期肯定會更重。

裸身屬強制行為

法官以傷害罪判刑

檢方調查,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林男在飯店房內逼高嘉瑜下跪交出手機,再命她脫光衣物、動手施暴,一行為涉犯私刑拘禁、強制及傷害罪嫌。但合議庭認為,高嘉瑜並未具體指出林男以哪種非法方式私行拘禁,且當時有服務人員遞冰袋,高並未求救,最後判定私刑拘禁不成立,僅構成強制與傷害罪,且一行為觸犯兩罪,從一重以傷害罪論處。

一名法界人士指出,若林男連私刑拘禁都構成,勢必讓法官認為犯罪情節更為嚴重,刑期肯定增加,但被害者已就私刑拘禁不成立表示不滿,這勢必是二審的攻防重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