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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砸50萬停抗議車吃紅單 壯漢推車 鑽漏洞閃罰

車主一個多月來被開了十一張罰單,他把罰單都擺在抗議車上,表達不滿。
(記者王捷攝)

車主一個多月來被開了十一張罰單,他把罰單都擺在抗議車上,表達不滿。 (記者王捷攝)

2022/09/21 05:30

車掛抗議布幔 停鬧區

超過三天 可依法移除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有四輛抗議車,被地方民眾戲稱為「台南十大傳奇」之一,車主一年砸下五十萬元停車費,把高掛大型布幔的抗議車停在車位需求高的中西區,但台南市自治條例規定,停車格只能停放三天,超過可移置,車主為此不時移動,但只要發動車輛就等於違規上路,會被交通局架設的監視器舉發,日前就已開出十一張罰單,沒想到車主也不簡單,乾脆雇壯漢進行「人力推車」,不時將車子互換位置,讓附近民眾大開眼界。

據指出,車主是一名中年從商人士,經濟能力不錯,他因財務糾紛官司失利,六、七年前開始針對官司對造及其律師,展開馬拉式抗議。車主按時繳停車費,但只要開動車子,就會因車身變更、裝載貨物超過規定等,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兩千四百元到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還會被要求驗車;相對的,車子沒發動或警方沒發覺車主使用車子,不會開罰。

車主不時移動 閃法規

交局架監視器 逮正著

但由於抗議車被認為影響市容,交通局與警方研議,決定架設攝影機來監看車主何時發動車輛,從七月到八月間,監視器拍到抗議車有九次違反道交條例,車主共遭罰近三萬元。

車主不甘心一再被罰,疑在高人指點下,開始雇用壯漢「人力推車」,把四輛抗議車互換位置,只要車子不發動,就不算行駛上路,以此閃避紅單。不久後,原本四輛抗議車又加到第五輛,一輛貼滿紅單,一輛貼上大字報,質疑為何用監視器的畫面開單。

車主心有不甘 再鬥法

人力不算駕車 罰不到

由於上述監視器就是專門針對道路違規新架設,警方認為沒有疑慮,且只要一年內兩度違反道交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可吊扣牌照;警方表示,目前本案已進入吊牌階段。

據指出,如果未來車主被吊牌後繼續停車,即可依道交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進行拖吊;若車主更換車輛,再持續沿用人力推車的模式移車,無法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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