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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裝可憐搶行善學童 得手270判10月

法官認為柯姓男子對信任「人性本善」的兒童犯罪,應加重其刑。(資料照)

法官認為柯姓男子對信任「人性本善」的兒童犯罪,應加重其刑。(資料照)

2022/09/02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柯姓男子在台中市一處公車站牌旁,攔下四名國小學童,宣稱自己手受傷,想借錢看醫師,其中一名學童心生憐憫,掏錢包想拿十元借給柯男,卻被柯男一把奪走錢包逃逸,錢包內有寶可夢卡、現金二百七十元,警方翌日抓到柯男,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全盤否認犯行,法官認為他對信任「人性本善」的兒童犯罪,應加重其刑,且犯罪手段惡劣、否認犯行而無悔改之意,依搶奪罪判刑十月,犯罪所得沒收。

判決書指出,今年五月二日下午,柯男在中市北屯區文心路與崇德路口的一處公車站牌,攔路詢問四名正要去安親班的學童(年九至十一歲),中山醫學大學位於何處,之後又說自己的手受傷,想借錢看醫師,其中一名善心學童掏出錢包,想拿十元硬幣借給柯男,不料,柯男見錢包內有二張百元鈔票,突然動手強奪鈔票後奔跑逃離,警方翌日拘捕到案,但沒查扣到錢包,以及錢包內的現金二百七十元、寶可夢卡十六張。

台中地院審理時,柯男辯稱,只有向學童詢問如何搭乘公車,沒有借錢,更沒有搶錢包,且監視器也沒拍到他搶奪錢包的畫面,法官卻認為,監視器雖沒拍到搶奪畫面,但柯男走到公車站牌時,是撐傘、悠哉行走,數分鐘之後,卻是手持未打開的雨傘奔跑離去,另外,監視器也拍到兩名學童,受到驚嚇而奔跑離開公車站牌的畫面,顯示柯男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柯男對兒童犯搶奪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應加重其刑,柯男正值壯年,卻刻意選擇較無反抗能力的學童下手,不僅讓年幼且信任「人性本善」,想要為善的學童,心靈恐因此受嚴重傷害,也傷害社會治安、人與人之間的互信,手段惡劣、多次卸詞狡辯而不見悔改之心,搶奪罪可判處六月至五年徒刑,法官判他徒刑十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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