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狠心爸媽妨害發育 二審重判5年

林姓夫婦涉虐童案,被高雄高分院從重改判。(資料照)

林姓夫婦涉虐童案,被高雄高分院從重改判。(資料照)

2022/07/15 05:30

〔記者鮑建信、方志賢/高雄報導〕高市蔡姓婦人與四名男子共生下五個小孩,最小的三歲女兒骨瘦如柴、傷痕累累,她和丈夫林男涉嫌妨害幼童發育罪,被高雄地院各判處徒刑一年半。高市府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凌虐行為已造成小孩重大傷害,從重判處林男五年十月、蔡婦五年二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但社會局表示不會再提起上訴。

判決書指出,二○一九年七月廿二日起至二○二○年四月廿九日送醫救治為止,女童在高雄市大寮區住處經常被林父徒手、棍子或電線毆打,甚至抱著她以快速激烈方式上下搖晃,蔡婦也會常常打她。兩人並限制女童用餐量,或刻意不讓她進食,以致女童發育不良,體重僅七.九公斤,生長曲線三%以下,直到女童頭部受到撞擊、腦部出血,呈現意識不清,始將她送高雄醫學院急救而撿回一命。

從事餐飲業的蔡婦和擔任水電工的丈夫林男均認罪,一審各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但社會局認為太輕,要求檢方上訴,被告夫婦也提上訴,但因未陳述理由而被駁回。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認為女童受虐情形相當嚴重,已構成凌虐致重大傷害,從重量刑。

女童已上幼兒園 身高體重恢復正常

高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表示,當時接獲通報,透過醫院調查,發現孩子的傷勢是父母不當行為惡意造成的,因此提出兒少的獨立告訴。女童目前已上幼兒園,身高、體重都恢復正常,但智力發展仍須早期療育協助,社會局已取得女童的監護權,未來朝出養方向來安排。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