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假律師撈6年才破功/重判10年4月還須吐還4千多萬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有多次詐欺前科的男子楊永堉,沒有律師證書卻假冒律師,向有官司訴訟需求的被害人騙取現金,甚至偽造法院文書取信對方,不到六年就得手四千三百萬元,其中一名獸醫就被騙走二二八八萬元,新竹地院依十七項詐欺取財與偽造文書罪,重判楊男十年四月徒刑,犯罪所得沒收。
楊永堉二○一四年九月到二○二○年五月間假冒律師,向被害人騙取現金。
獸醫被唬走兩千多萬
法官調查,楊永堉向新竹一名獸醫佯稱,可幫他打民刑事案件對付前員工,該獸醫受騙而委任楊男。事後楊男持續以裁判費、保證金、假扣押事件擔保金、母親中風要開刀需借貸等不實名目,不到一年共向獸醫騙得二二八八萬元。
楊男另向新竹縣某幼兒園女園長佯稱,可協助辦妥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事後持續以辦理財產信託,以脫產、委任報酬等不實名目,向被害人騙得二四五萬元。
二○一九年新竹市李女被建設公司車輛撞死,楊男聲稱可撰寫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事後又持續以需假扣押保全債權等不實名目,向家屬詐騙四二○萬元。還有一起死亡車禍案件,也是當事人委任楊男,被依同樣手法騙走二四一萬元。
此外,楊男得知有人與營造工程公司發生工程款糾紛,先收十四萬元接受委任,事後又向當事人謊稱,因本身投資桃園航空城,需借貸資金周轉,他是律師,會在三天內還款,當事人誤信為真,結果被騙二六四萬元。
偽造法院文書騙信用
法官並查出,楊男曾擅自製作仿國庫存款收款書格式,分別在提存人蓋章欄位偽造「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執行處」印文,然後在桃園地院中壢簡易庭交給當事人,從中詐騙一五五萬元。
合議庭審酌楊男貪圖不法利益,趁被害人生活上遭遇法律問題時,假冒律師身分博取信任,進而詐取財物,造成被害人財產蒙受損失,更受精神痛苦,且有多次詐欺前科,雖歸還部分被害人部分金額,但與犯罪所得顯然不成比例,也沒有賠償被害人損失,因此重判並沒收犯罪所得四千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