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副隊長 竟是山老鼠
2022/06/23 05:30
駕警車接應友人運送國有漂流木 花蓮鳳林分局辦公室遭搜索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從警廿七年的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潘自強,去年涉嫌侵占並開警用偵防車接應友人運送光復馬太鞍溪國有漂流木,因違反森林法,昨早遭檢調帶回偵辦,並列為被告;鳳林分局回應,警方配合偵辦,絕不護短。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潘自強等被告三人,涉犯違反森林法等案件,昨天上午七點由檢察官帶隊前往執行搜索,其中一處為潘男於鳳林分局偵查隊的個人辦公處及個人宿舍,三人中僅潘為警職。
全案曝光關鍵,在於保七總隊巡查發現位於光復鄉馬太鞍溪的漂流木遭盜採,經調閱監控措施,發現運送車輛中有鳳林分局的警用偵防車,疑有警察涉入,追查下掌握駕駛潘自強及沈姓主嫌等人行蹤。
潘自強稱接送線民未犯案
潘自強遭逮後,辯稱沈嫌是他的「線民」,並未參與犯案,只是接送回家,但重要物證行車紀錄器畫面恰巧全被刪光,經警方調查發現他們熟識,平時還來往密切,察覺異狀後介入調查,檢調也同步偵辦。
真巧!行車紀錄畫面刪光
花蓮檢調昨早收網將相關人等帶回偵辦,警政署政風室及花蓮縣警察局政風室也到鳳林分局調閱偵查隊資料,自檢共同調查釐清中。
鳳林分局表示,當時潘自強執行情報搜集,因為偵辦刑案需要,公務車使用是正常的,案發後,警政署、警察局及分局全程掌握並配合辦理,將秉持勿枉縱的態度,絕不護短,會積極偵辦。
不過警政署隨後發布新聞稿說明,接獲檢舉潘自強涉及侵占國有漂流木,還協助友人運送,違反森林法等罪嫌,展開調查發現,身為刑事警察人員,熟稔犯罪偵查技巧,明知此為犯罪行為不予取締,甚至予以協助,故依法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