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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佔遺產 元配怒告官

2005/01/05 06:00

〔記者胡守得╱台北報導〕一名應姓老人早年隨政府撤退來台,將元配、長子獨留香港,另在台灣娶潘姓女子為妻並收養一子,應某過世後遺留大筆財產,潘女故意漏列元配、長子繼承名義遭控訴,士林地檢署歷三次偵查,發現潘女撒謊事實且藉鄰居趙崑崙脫產,昨天偵結將現年七十一歲的潘女及趙崑崙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據檢方了解,應姓老人在八十三年過世後,潘女繳交遺產稅達數千萬元,其中以土地居多數。

起訴書表示,應姓老人遷居前,在香港另有元配周姓女子並育有一子,來台後再娶潘玉珍為妻,一直未生育,收養一子(八十八年死亡)。

應姓老人八十三年去世後,潘女涉嫌為吞據應某留下的大筆財產,辦理遺產繼承時,委由不知情代書,在繼承系統上故意略去應某元配、長子名義,將遺產全數歸由其與養子共同繼承。應某元配、長子事後發現,控訴潘女、養子偽造文書,因應某養子去世,潘女順理成章將責任全推由養子承擔,連兩次獲不起訴處分。

八十九年間,潘女更為保全遺產優勢,說服鄰居趙崑崙與她進行假土地買賣,遂行脫產。

檢方調查,潘女偵訊中否認知悉應姓老人早期婚姻家庭,但依入出境資料顯示,潘女自七十七年起至八十二年,均與應姓老人一同前往香港探親;應姓老人於七十八年手術時,更是由香港長子簽署同意書;且應姓老人過世時,其長子曾飛抵台灣服喪,有歷次的生活、喪禮照片可驗證。

另潘女與趙崑崙的數筆土地交易,發現潘女將國稅局核定金額達一千七百餘萬的土地,以超低價五百萬售予趙嫌,且趙嫌給付潘女金錢,竟是由其匯入趙嫌戶再轉回,脫產事實明顯;全案偵結,依偽造文書罪嫌將她和趙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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