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三法上路 首日法辦52人
2022/01/31 05:30
〔記者吳仁捷、陳鈺馥/綜合報導〕加重酒駕刑罰及行政罰「酒駕三法」新法昨起生效,警方統計,新法起跑後,全國取締八十八件、移送五十二件,第一宗取締酒駕首例發生在新北市,一名林姓工人酒駕觸法,酒測值達○.四七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警方提醒,春節開車上路,便適用刑罰更趨嚴格的酒駕新規範,呼籲駕駛人切勿存有僥倖酒駕。
取締88件 新北工人是新法首例
總統府二十八日公布總統令,針對立法院二十四日三讀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酒駕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高酒駕刑責,昨(三十)日零時起生效。
全國警方統計至昨晚九時,各縣市警察局等單位共取締八十八件酒駕案件、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五十二人,其中新北市警板橋分局昨凌晨四時許,在板橋區四川路一段、館前西路口,攔查一輛蛇行轎車,發現四十七歲林姓工人滿身酒氣,且醉到語焉不詳,酒測值達○.四七mg/L,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警方推估,林嫌極可能是全國新施行酒駕三法後,遭送辦首例。
酒駕同乘者連坐罰 可罰1.5萬元
修正條文中,酒駕累犯五年期限延長到十年,酒駕肇事除原有的刑度外,增加併科罰金從一百萬元至三百萬元,十年內兩度酒駕累犯,將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實,另提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從六百元至三千元罰鍰,提高到六千至一萬五千元,若駕駛在警方酒測前,當面飲酒、吸毒求脫罪,比照拒測處罰,希望藉此遏阻酒駕歪風。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防制酒駕為警方重點工作,警政機關配合修法,持續強力執行,取締酒駕,展現維護社會秩序及交安決心;但警方取締移送法辦首例,仍待承審法院依據修正條文加重刑責,才會出現真正判決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