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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 另有隱情?遭4車圍堵痛扁 警官不告

嘉市警局婦幼隊張姓副隊長與胡男子發生行車糾紛的地點,位於保安一路與保安四路口一帶。(記者丁偉杰攝)

嘉市警局婦幼隊張姓副隊長與胡男子發生行車糾紛的地點,位於保安一路與保安四路口一帶。(記者丁偉杰攝)

2022/01/28 05:30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警察局婦幼隊二線三星的張姓副隊長,二十五日上午上班途中與胡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胡男與另三名男子對張員施暴,張員未表明自己的警察身分,受傷後就醫,疑有隱情未提告追究,但警察被打,警方認為此風不可長,昨將施暴的胡男等四人依聚眾鬥毆罪嫌函送法辦。

警局認為此風不可長 函辦

警方調查,張員二十五日上午八點半左右駕駛自家車上班途中,行經嘉市保安四路,與互不相識的胡男(二十三歲)所駕車輛發生行車糾紛;張員從內側車道切進外側車道時,胡男覺得對方在超車、按鳴喇叭,雙方相互逼車,進而互相嗆聲。

胡男隨即電召洪姓、李姓、楊姓三名二十多歲男子前來助陣,張員與胡男一路行駛至保安四路與保安一路交叉路口時,張員遭對方四輛車擋住去路,下車後遭到毆打。

針對媒體接獲投訴指稱,張員當天遭黑道持刀刺傷及毆打,本事件遭質疑被「吃案」,且路口監視器畫面也不見了。

對此,嘉市警局副局長黃益三昨出面說明,指張員傷勢不嚴重,頭部瘀傷,雙方沒有車損,相關路口監視器畫面都有保留,事後張員雖不追究,但發現並非一般行車糾紛,認為此風不可長,將四名施暴男子依聚眾鬥毆罪嫌函送法辦。

黃益三說,全案無吃案情形,現場處理的派出所同仁或分局偵查隊,若在過程中讓民眾有所誤會,會加強教育,調查若有疏失,會依規定懲處相關人員,並清查施暴男子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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