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若8罪成立 林恐關2年半

林秉樞犯行表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林秉樞拘禁立委高嘉瑜,還暗中取得私密照、施暴、逼下跪、傳訊息恐嚇等,被檢方依最重可處五年徒刑的傷害等八罪起訴。當過司法官的律師林俊峰分析,法院若認同林秉樞確實犯下八罪,其刑期長度,端視採用「想像競合犯」或「數罪併罰」而定,加上沒有前科或於緩刑期間內再犯,判決結果的刑度落點短則一年二月,長則二年六月。
林秉樞被起訴的法條包括最重可處五年徒刑的傷害、私刑拘禁、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罪,最重可處三年徒刑的強制及妨害秘密罪,以及最重可處二年徒刑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妨害名譽罪。
擁有多年偵查經驗的前檢察官林俊峰認為,林秉樞三天內拘禁並施暴高嘉瑜,由於犯罪時間點很近,法院通常會視為「想像競合犯」,但林秉樞竊錄、恐嚇高嘉瑜的時間點,因間隔長,法院可能會採「數罪併罰」。
林俊峰也說,法院判決時對於沒有前科或非緩刑期間內的被告,一般來說不會「下重手」,因此若林秉樞適用這種情況又被視為「想像競合犯」,刑期大約落在一年二月到一年六月,「數罪併罰」則可能被判二年二月到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