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東警取締酒駕 2天11人送辦
2022/01/17 05:30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酒後駕車肇事造成無數家庭破碎,台東警方臨檢取締,馬路風聲鶴唳,仍有民眾無視禁令。本月十二日及十五日兩次取締專案,共查獲十三人酒駕,其中十一人達公共危險標準,被移送法辦。
台東縣警局表示,十二日執行全縣性及十五日執行全國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者十一人,其中酒測值最高達零點八七MG/L,有二人酒測值未達公共危險,仍屬酒後駕車違規。
縣警局提醒民眾酒後駕車觸犯公共危險罪,最高處二年有期徒刑,若肇事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農曆春節闔家團圓,民眾參加宴席,如飲用酒類或是含有酒精成分料理,絕不酒後駕車,警察局全面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交通隊長張國棟表示,民眾出門應酬飲宴,請利用「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養成「酒後不駕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