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日日shoot》人心惶惶 善良民眾也攜棒自保

洪男等人涉嫌以棒球棍砸車。(記者張軒哲翻攝)

洪男等人涉嫌以棒球棍砸車。(記者張軒哲翻攝)

2021/11/17 05:30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社會上不時出現的「揮棒」暴力事件,讓民眾人心惶惶,不少善良民眾為了自衛,比如一些駕駛人本身也會放一根球棒等在車上用於防身。警方指出,單純攜帶球棒、高爾夫球桿等並不觸法,至於皮帶刀、手指虎等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甩棍、電擊棒則被認定屬於警械,未經申請攜帶違法,建議民眾仍以報警為第一優先。

攜球棒未觸法 甩棍、電擊棒違法

警方指出,不少人將甩棍、電擊棒等當成防身設備,因這些屬於「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列舉的警械,都是警察才能持有攜帶的裝備,民眾要攜帶須向縣市警察局申請,否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球棒、高爾夫球桿屬於運動器材,雖不違法,但若用來傷人,恐觸犯刑法傷害罪,如果攻擊致命部位甚至涉及殺人或殺人未遂等犯行;即使拿來嚇阻,依據搭配的言詞及揮舞動作,仍有可能涉及恐嚇罪。

警︰遇事先報警才是良策

資深刑警說,有人會在車上放球棒等以備不時之需,但以往處理過不少案例,都反而是因為這些器具,把單純行車糾紛激化成更嚴重的流血衝突,最後傷人或傷己,建議民眾遇事不要隨便下車,第一時間撥打電話通報警方,才是良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