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EQ納評核/司院:若法官言行不當 從嚴處理
2021/09/24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天表示,要把「情緒智商(EQ)」納入評核,加速淘汰不適任的檢察官;司法院也表示,若有法官言行不當,侵害人民權益,必從嚴處理。
司法院指出,該院於2017年間,把「開庭態度不佳、怠於執行職務、敬業精神不佳、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言行不檢」等指標,列為職務評定參考因素,強化法官的情緒自律管理,以當事人的權益為依歸。
司法院說,職務評定的指標,包括裁判品質、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四大項目,其中「品德操守」包括「有無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敬業精神則包括「是否中立客觀有禮」、「能否發揮同理思考,便民禮民」。
換言之,若有法官EQ不佳、無同理心、不夠客觀,損害司法信任度,職務評定就可能落入未達良好(丙等);若情節重大,還可能被移送懲處或甚至懲戒。
至於法官自律態度以外,有沒有他律的手段?司法院分析,法院開庭均以公開審判為原則,故其言行已攤在陽光下,可供外界公評。
司法院說,法官長期接受訴訟案件的負能量、處理糾紛,心理壓力極大,情緒波動幅度劇烈,一旦投射到當事人身上,恐重創司法信賴;為協助法官化解與宣洩負能量,法官學院每年開設在職進修班,包含身心健康課程,提供紓壓與調適的途徑。
司法院表示,絕大多數法官都是兢兢業業守護當事人權益,若確有言行不當、侵害人民合法權益,必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