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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看法兩極/有人憂打擊士氣 高階警讚注新血

「松山之亂」,加速警政改革。(資料照)

「松山之亂」,加速警政改革。(資料照)

2021/08/09 05:30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近期推動六年條款,引起警界議論紛紛。有人認為,若成為常態,往後誰願意待在外勤單位?誰會認真經營轄區?且六年條款根本無法防弊,還把同仁當「賊」看,嚴重打擊士氣。但也有官警認為,六年條款可加速新陳代謝、注入新血,不失為活化警力的方式。

一名小隊長表示,各分局偵查隊是外勤單位,不僅沒辦法「見紅就休」,逢年過節要輪值,平時還要處理民眾大小案件、背負績效壓力,同仁都要花心力深耕轄區、佈線掌握。結果費盡心力經營卻被視為賊,六年就要被調走,那往後誰願意待在外勤隊?誰又願意認真經營轄區?

另名偵查佐說,北市警界在二○○三年就有六年條款,此法若有效,何以又爆發中山一派出所酒店包庇案?況且,此案中的出包員警,幾乎沒人管同一勤區六年以上,可見該條款根本無法對症下藥。若真心要「搞鬼」,調去什麼分局有何差別?

過去幾年來,北市警局幾次針對基層員警推動六年條款時,是在同一分局下的派出所調動,此次卻要求同仁須離開原分局。然而,過去會出現將同仁調離原分局,大多是有人違法犯紀,如今六年條款是為「防弊」,但手段與懲處相同,令人摸不清楚標準。

不過,有高階警官認為,不少單位中的老鳥常倚老賣老,上班偷懶不說,還會結黨結派,仗著自己年資高、與地方人脈熟,而與主管或其他同事作對。況且,不少老刑警、老巡佐在同單位待太久宛如「舒適圈」,藉由調動換新環境,可以鞭策老鳥、降低與地方人士的掛鉤或人情包袱,也能讓單位氣氛煥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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