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名嘴母 連2天酒駕可判無期
方兆杰無保請回後,又再犯酒駕撞死名嘴之母,中檢指出,當時並未預料到方男會再犯。(取自臉書)
〔記者許國楨、何宗翰、張瑞楨、楊國文/綜合報導〕台中市美髮師方兆杰五日凌晨酒駕撞死名嘴黃暐瀚的母親,未料方男四日凌晨就已酒駕闖紅燈被警攔查,酒精濃度○.二五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及扣車,中午獲台中地檢署無保請回,九個多小時後,再度酒駕還撞死人。
中檢指出,方男四日酒駕為初犯,沒前科、未肇事並承認犯行,因此讓他無保請回,未預料他會再犯。
依立法院前年通過的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修正內容,酒駕五年內再犯並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最輕也是五年刑度起跳。
方男四日凌晨三點多,駕賓士GLA250休旅車行經西屯區惠來路、櫻花路口時闖紅燈,遭警尾隨攔下盤查,酒駕送辦後獲請回,他請朋友取車。五日凌晨三點多,再度開賓士車在台中市東興路一段與樹義一巷路口撞死陳婦,方肇事後,直奔超商買酒喝下才報案。警方查出,他前一晚與友人唱KTV酒聚,凌晨二時離開。
中檢昨將方男聲押禁見獲准,檢方已掌握方男撞死陳婦前,與友喝酒的錄影畫面等證物與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