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總召回騰龍22車檢驗 最重罰9萬
騰龍負責人陳聰騰。(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鄭瑋奇、江志雄、林敬倫/綜合報導〕騰龍通運公司一輛遊覽車前天發生撞山壁重大車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裁定該案屬重大公路一級事故,決定立案調查。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赴騰龍查核,要求與事故車款同型的3輛車不得載客,並召回臨檢,昨檢測後3車煞車系統合格,但還要找底盤原廠來檢車,確認沒問題前,3車仍不得載客營業。騰龍公司有24輛車,連同事故車在內的同款車5輛,1輛辦停駛、1輛發生事故,召回3輛臨檢。
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副所長楊聰賢表示,臨檢發覺有2輛空車重量超重、1輛有安全帶無法正常使用、安全門旁擺水桶、號牌燈不亮等,不過3車煞車系統沒問題;昨複檢後2車通過,剩1車今再複檢。另外,騰龍其餘19輛車也要召回臨檢,預計今天發文。
楊聰賢說,騰龍有未善盡營運監督的疑慮,將依公路法處以9000元至9萬元罰鍰,並按其情節,吊扣違規營業車輛牌照1至3個月。
宜蘭地檢署昨與運安會勘驗事故車輛,全案朝過失致死方向偵辦;警方也偵訊遊覽車司機游志豪,他供稱事發當時踩不到煞車,懷疑煞車失靈。
游志豪昨留院治療,左側肋骨骨折,傷勢穩定但情緒不穩定,不時喊:「怎麼會發生這種事!」警方訊問時,他稱精神不濟,因此暫停,另再接續訊問。騰龍負責人陳聰騰說,已婚的游男工作正常,過去無不良紀錄;陳指出,公司只負責租車給旅行社,旅行團跟公司沒關係,公司會負起責任。
騰龍負責人︰會負責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相關疑慮解除前,市民參與旅遊活動應避免使用該公司的交通工具。陳聰騰說,車輛都是「合乎規定」後出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