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4億善款炒房 嘉義何明德行善團被搜索
何明德行善團團長陳美智、蕭豐彥夫妻,常出現在造橋鋪路的場合。(資料照)
未立案 會員月捐2千萬
〔記者丁偉杰、王善嬿/嘉義報導〕沒有立案的「何明德行善團」每月約有2000萬元的會員捐款,卻傳出4億元善款疑遭負責人蕭豐彥、陳美智夫妻侵占,挪為私人投資房地產,嘉義檢調昨搜索蕭豐彥夫妻住處等地,查扣帳冊、捐款收據、明細等相關事證,傳喚蕭豐彥夫妻及女兒、女婿、1名證人共5人到案訊問,全案依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之違法勸募,侵占善款涉公益侵占背信罪嫌調查釐清中。檢方複訊後,陳美智100萬元、蕭豐彥8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負責人陳美智1家4口到案
國內有3個以「嘉邑行善團」為名的團體,最早是1965年由何明德所成立,何集合志同道合志工,出錢出力在各地造橋鋪路行善,曾榮獲菲律賓「麥格塞塞獎」社區領袖獎。
1998年2月何明德過世後,團員分裂為三,分別由何明德的女兒陳美智傳承父親生前創立嘉邑行善團而來的「何明德行善團」,另有「嘉義市嘉邑行善團」以及創團元老黃武雄之子黃塗德成立「雲林嘉邑行善團」。
父是嘉邑行善團創辦人
陳美智傳承何明德行善團後,與夫蕭豐彥秉持何明德掌理行善團原則,包括不成立社團法人組織,以免內部權力鬥爭失和,以及不主動募款、不接受大額捐款。
檢方調查,蕭豐彥(77歲)、陳美智(76歲)自2002年起負責何明德行善團事務,接受會員每月100元捐款,因會員數眾多,善款收入每月約2000萬元,係為集大眾之力造橋鋪路、施棺等,因為沒有立案社團,違反公益勸募條例,遭檢舉侵占數億元善款,挪用作為私人投資房地產等。
檢方清查,蕭豐彥夫妻累計收取善款9億多元,侵佔約4億元。
嘉義市政府社會處長林家緯表示,人民團體不一定要申請立案,然依「公益勸募條例」,未立案團體不得進行勸募,會再了解是否涉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再進行裁罰。
嘉義檢調昨搜索何明德行善團辦公室,查扣帳冊、捐款收據等證物。 (記者丁偉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