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擁千萬元現金、房產 母裝窮拒養中風女

高雄法院判陳母應付起扶養女兒之責。(資料照)

高雄法院判陳母應付起扶養女兒之責。(資料照)

2021/03/14 05: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40多歲陳姓女子半年內2度中風,沒有扶養義務的前夫一邊照料她,一邊商請陳女的7旬老母接手照顧女兒,但陳母說自己沒錢,每月只領3822元的老人年金過活,拒絕負擔女兒的安養費。沒想到法官一查,發覺陳母身擁1000多萬元現金存款、多筆房地和投資型保單,屬富有階級,判陳母應付起扶養女兒之責。

稱自己只領3822元老人年金

判決指出,陳女和丈夫陳男結婚不到6年離婚,2019年間,她因酒駕入獄服刑,出獄不久中風送醫,5個月後又2度中風,還出現失智症狀。陳女的女兒未成年,母親對她不管不顧,前夫因此回家照顧她,同時請求前岳母伸出援手。

法院判需月付5千元安養費

但陳母卻說,自己已經77歲,沒有工作,每月只領3822元的老人年金,住在老人公寓裡,沒錢也沒有能力照顧女兒。前夫無奈,請律師幫陳女提告,請求陳母支付每月2萬1000多元扶養費,他也向前岳母提告請求之前照料陳女時代墊的17萬餘元醫療費等。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陳母出庭主張自己年事已高,無法照顧自己,才會去住老人公寓,沒有餘力再照顧女兒,希望法官免除她扶養女兒的義務。但法官查出,陳母名下有房產、土地各2筆,公告現值約300多萬元,她在多個銀行還有1000多萬元現金存款,以及2筆各86萬和51萬元的投資型保單。

法官認為,陳女目前入住安養中心,月費2萬多元,但陳女本身領有1萬6000多元的補助,依陳母的財產資力,根本沒有她所說養不起女兒的情況,雖然年事已高,但身體健康狀況不錯,因此判陳母須每月付5000元養女兒;至於陳女前夫代墊的醫藥費,也判決須償還10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