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判1年治9年 他備感委屈
盧恩本強制治療逾9年,去年9月走出培德醫院時,深感委屈說「強制治療沒必要那麼久」。(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本件大法官釋憲提案人之一盧恩本,他當初侵入民宅摸少女胸部,被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入獄,但服刑期滿後,被送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逾9年,卻始終被認為「治療無效」,最後強制治療評估小組認為黔驢技窮,只得建議放他出去,去年9月終於走出培德醫院;由於他的境遇宛如「判1年、關10年」,情節太特殊,方使外界注意到性侵犯強制治療並無期限的問題。
現年42歲的盧男,獲釋後覺得自己很委屈,曾說了一句:「強制治療沒必要那麼久!」
盧男當初連同另犯的入侵民宅、詐欺等案,合併執行3年5月,2011年6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就被送到培德醫院強制治療,每年鑑定再犯率都是45%,與治療前一樣,他屢次向法院抗告,後來提釋憲案;他說,強制治療等同監禁,對他與家人都是折磨,強制治療不能沒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