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至少12起性騷案 擋不住北捷老狼 北市議會要求禁搭
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昨天通過「禁止捷運性騷擾慣犯搭乘大眾捷運」,請市府與中央研商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法與可行性。 (記者蔡亞樺攝)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71歲簡姓老翁在台北捷運犯下至少12起性騷案,堪稱最大咖的「北捷不死鬼」(形容男性好色、不要臉);他雖被檢方起訴求刑2年,但繼續犯案,目前也無任何規定可以擋住不讓他上捷運,成為女性乘客揮不去的惡夢。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昨天通過「禁止捷運性騷擾慣犯搭乘大眾捷運」,請市府與中央研商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法與可行性,並加強監控。
女乘客揮不去的惡夢
該方案提案人、議員王鴻薇說,簡翁12年來對女乘客騷擾、射精等至少犯下12案,很惡劣,被發現後就稱自己年紀大、會漏尿漏精,最後不了了之,因其行為嚴重影響乘客權益,卻無法處理,行政法令或罰則的強度應該提高,否則性騷擾事件會層出不窮。議員李明賢建議將性騷擾前科犯列入黑名單,捷運警察隨車搭乘盯著,達到嚇阻效果。
北捷公司法政處表示,現行「性騷擾防治法」沒有限制性騷擾者的行動,犯罪前科屬於特種個資,無法事先知道,也沒法律授權拒載,執行有困難。捷運警察說,若拒載會有人權爭議,警方曾建議列管特定的人,未被接受。目前的機制是,過去有思覺失調症者阻礙車門關閉,捷運公司有特定名單,這些人進站時會派保全前往關懷。
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仍審查通過,要求北市府與中央研商拒載性騷擾慣犯的適法性與可行性。
據了解,簡翁閒來無事喜歡搭捷運,不時在車廂內尋找落單女性下手性騷,慣用手法是趁被害人坐在座位、或低頭滑手機不注意時悄悄靠近,用下體磨蹭對方,甚至會將精液留在被害人外套或手臂上。
檢方指出,簡翁2008年在捷運犯下第一起性騷擾案至今,12年來陸續被逮12次,其中有4案被判3至5個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另有5案被害人撤告,2案罪證不足,還有1案在法院審理中。
圖為示意圖,車廂內女乘客眾多。(記者蔡亞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