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殺女模還栽贓 程宇免死定讞
2020/10/16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男子程宇3年前冒充梁姓女友誘出陳姓女模外拍,騙至台北市南港某大樓地下室性侵後殺害,犯後緊咬無辜的梁女是主謀,誤導偵辦。檢方起訴及上訴時皆求處死刑,一、二審都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昨認定,二審判決未違誤法令,理由皆已說明,駁回上訴,全案無期徒刑定讞。
士林地檢署當初認為,27歲程宇謊話連篇,手段殘忍惡劣,犯後態度差,毫無悔意,有再犯疑慮,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起訴並求處死刑。程宇被逮時雖承認殺人,但栽贓是受梁女指示下手,害梁女無辜遭羈押3天,還被外界評論斥罵為「蛇蠍女」,檢方查明後,將梁女不起訴,還她清白。
士林地院與高等法院判無期徒刑的理由是,程宇是在被害人尖叫反抗後才臨時起意殺人,非預謀,不屬兩公約「情節最重大犯罪」;嘉義大學助理教授朱惠英鑑定程宇,認為程若在高度外控與監督環境中,可減少侵害、攻擊他人的慾望。
高院判決性侵第1位受害女模判4年,性侵殺害陳女判無期;另竊盜等輕罪於二審時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