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狼關12年治療無效 黔驢技窮就放人?
高分檢態度轉變 4日聲請停止治療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男子盧恩本13年前偷摸少女胸部,被法院判刑1年,2011年執行完畢後,直接移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因他每年鑑定評估,再犯率均未顯著降低,強制治療長達12年,今年3月最新評估鑑定,再犯率依舊,但委員認為治療手段已是「黔驢技窮」,建議放他回歸社會。台中高分院和高分檢原本持不同看法,最近達成共識,台中高分檢態度轉變,本月4日聲請停止治療,如法院裁定獲准,盧男可望重獲自由。
法院若裁定獲准 盧男可重獲自由
刑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規定,性犯罪之人,應強制治療,每年鑑定評估1次,如再犯率沒有顯著降低,應繼續強制治療,且沒有規定最長期間。
42歲的盧男,2001年任軍職時綑綁婦人企圖性侵被捕,假釋出獄又在2007年入侵民宅,偷摸熟睡13歲少女胸部,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年,入侵民宅判刑1月,他另有詐欺與妨害自由案,4項罪名合併執行3年5月,乘機猥褻罪必須強制治療,至再犯率顯著降低為止。
盧男從2008年3月入獄,2011年6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就移到培德醫院強制治療,從入獄開始至今,每年鑑定再犯率都在45%左右,顯示再犯率沒有顯著降低,盧男不斷提出異議,全部被駁回,他又聲請釋憲案,質疑沒有期限的強制治療,有違反憲法人身自由的保障與比例原則等疑慮,司法院預計11月3日召開言詞辯論。
盧男聲請釋憲 強調違反比例原則
今年3月間,強制治療評估小組會議的13名委員,有12人認為,強制治療已「黔驢技窮」,建議放他出去,以吃藥換取不犯罪,並輔以電子監控,但台中高分檢認為,盧男治療前、治療後,再犯率沒有降低,應繼續強制治療。
盧男向台中高分院提出異議,強調強制治療形同坐牢,至今已逾12年,付出慘痛代價,他已深感悔悟,下決心永不再犯。
台中高分院認為,台中高分檢沒有考量委員意見,也沒充分探究是否還有強制治療以外的方式,撤銷繼續強制治療,台中高分檢態度也轉變,本月4日向高等法院聲請停止強制治療,如果獲高等法院同意,盧男可獲釋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