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投資房貸賺利息 3人收押
2020/07/27 05:30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經營不動產投資的麗峰實業有限公司吸金手法是,麗峰公司會找投資者以信貸方式,直接到銀行信貸,若是公務員 (如消防隊員),因工作穩定就能貸到較高額度,接著把貸得款項借給麗峰使用。除本、息部分由麗峰支付之外,另借名貸款者每月還可額外取得本金1到2%利息。
此外,還有利用借名登記方式,由投資者出面當購屋人頭,向銀行申請房貸,款項再借給麗峰,相關本金及利息部分由麗峰還給銀行,每個月可獲得定額的利息,期滿無條件將房產轉移給麗峰。
手頭有資金者可直接借給麗峰使用,簽訂3月到1年不等的契約書,麗峰每月支付1到3%利息。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該案,麗峰公司登記負責人江玉嬌、實際負責人許恒瑞及他的同居人房欣怡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