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雄再審也無罪 34年前銀樓強盜案 查無凶手
2020/03/06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郭中雄34年前被控與家具商蘇炳坤共同搶銀樓,當時是郭咬出蘇為同夥,蘇炳坤獲再審無罪確定後,民間司改會等團體也為判刑16年定讞的郭中雄奔走,同樣獲准再審。高等法院認定,郭的自白犯罪非出於自由意志,且與被控強劫而殺人未遂的多項證據不符,昨天改判郭男無罪;本案檢方可上訴,不過全案是檢方主張郭無罪才聲請再審,故郭可望獲得無罪定讞。
郭男出庭說,他是遭刑求才咬出蘇是共犯。後來蘇獲判無罪定讞,高檢署向高院聲請郭男再審獲准。
法界指出,因郭符合減刑條例適用,除羈押280天,實際服刑約5年7個月,不過須考量郭當時涉犯竊盜、強劫而殺人未遂2罪,本身並非全無失責之處,可能無法像蘇男獲最高額1天5000元的刑事補償,若以1天3000元計算,全案無罪確定後,郭大約可獲5、600萬元刑事補償。
1986年間,新竹金瑞銀樓遭2名蒙面歹徒搶走金飾32兩多,陳姓老闆遭砍傷。如今2名被告均因證據不符等由,將先後獲判無罪確定,真正的犯罪人已無從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