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陰廟想感應已逝女友 癡男持刀攔車判緩刑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王姓男子當時受精神疾病影響,因此依強制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判他3個月徒刑及拘役10日,緩刑2年。(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王姓男子為了感應輕生的女友,四處拜陰廟作法念經,性情大變,竟失控拿菜刀攔車,逼民眾載他,之後又拿刀向路人勒索:「不要動!放下10元在地上」;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他當時受精神疾病影響,因此依強制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判他3個月徒刑及拘役10日,緩刑2年,執行前施以監護2年。
王男出庭時坦承拿菜刀挾持民眾載他,否認恐嚇取財,他自認當時只是在「作法」,凡路過者都是「有緣人」,才會問對方是否願意捐10元做功德。
合議庭不採信其辯詞,不過,考量他犯案時受情感性精神疾病影響,辨識行為違法等能力明顯減損,加上庭訊時,有當庭背誦經文等怪異舉止,被害者表示願意原諒,除依刑法19條規定予以減刑,並給予緩刑;但審酌他缺乏家庭支援系統,為避免因缺乏病識感而忽略就醫,諭知執行前必須監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