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殺6至親「生死辯」/家屬轟律師:都在檢討被害人
逆子放棄上訴、拒出庭 律師代答辯 引爆家屬憤怒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53歲逆子翁仁賢4年前除夕夜當天,趁全家圍爐吃年夜飯時縱火燒死父母等人,造成6死4傷慘劇,歷審都認定判處死刑,高院更一審今年1月仍判死刑,最高法院昨開庭進行「生死辯」,法扶義務辯護律師鄭嘉欣反問死者家屬︰「過程中是否協助或矯正(翁)?為何他會變這樣?」家屬痛批律師是在檢討被害人。
翁的大哥翁仁焜表示,案發已近4年,每次開庭都是傷害,請法官維持原判並儘快執行;四哥翁仁平說,翁仁賢以自我為中心,以為全世界應繞著他走,毫無反省心態,應以死刑教訓;翁的姪子說,辯護律師空言指責鑑定的證據不足,還檢討被害人沒好好照顧、供養犯罪者,法院應保護善良百姓並警惕效尤,應維持死刑且儘速執行。
「4年了 每次開庭都是傷害」大哥要求儘速執行弟弟死刑
蒞庭最高檢檢察官蔡瑞宗指出,翁仁賢故意放火燒死親生父母與至親等6人,悲劇令人心痛,「如果這不是情節最重大的犯罪,什麼才是最嚴重的犯行?」鑑定認為翁的教化可能性低,難以施以教化,確實有必要永久與世隔絕,建請法官維持死刑。
翁仁賢本身放棄上訴,昨生死辯也具狀表明拒絕到庭。義務辯護律師鄭嘉欣主張,更一審未調查、鑑定翁仁賢的「就審能力」,且原審法官對本案有成見、偏頗,牴觸公政公約的「公平審判」要求。
審判長問,翁仁賢預謀縱火燒死6名至親,是否為「最嚴重的犯行」?將他判處死刑是否適當?鄭並未明確回答,仍重複指稱原審有諸多瑕疵,且歷審判決都沒有盤點翁的家庭背景、成長過程中的挫折,為什麼翁會變成現在這樣?如何形成犯案動機?為何造成他扭曲的性格,卻要讓他一人承擔責任?她質疑,「家人在過程中是否曾提供協助或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