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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課意在幫2人學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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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判准宣昶有、王敏離婚,且兩人都必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課程30小時。高院審理認為,離婚官司中,受影響較大的是小孩,故法院考量的重點之一,是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著想。

高院合議庭直言,宣、王兩人為離婚訴訟,不斷相互指控抹黑,期間均透過媒體指摘對方及揭露私事,加上雙方親友也捲入訴訟、檢舉不法等糾葛,升高對立態勢,即使開庭時仍互相指責對方,已形同陌路,徒具夫妻之名,這種情形如何共同行使親權?故合議庭找來社工師等專業人士研商,最後決定要求宣、王兩人均接受親職教育輔導課程,讓身為父母的宣、王兩人,知道應該如何扮演好家長的角色。

關於親職教育課程的內容,高院指出,是由新竹市政府派駐新竹地院家事服務中心安排,課程重點著重在溝通方面,內容包括傳授父母扮演的角色、家庭互助、溝通技巧、正確態度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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