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性侵賠40萬 胡睿兒仍判2年
藝人胡睿兒因性侵罪判刑2年,圖為胡睿兒(左)與妻子「蛇姬」林采緹及去年出生的兒子合影。(資料照,翻攝自IG)
被害人不同意給緩刑
〔記者張文川、羅子欣/台北報導〕藝人「蛇姬」林采緹丈夫、饒舌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本名胡睿楷),去年6月被控撿屍性侵1名正妹,台北地院昨依乘機性交罪將胡睿兒判刑2年;該罪法定刑期為3至10年,合議庭考量胡有悔意,已賠償被害人40萬元,改為輕判2年,但因被害人不同意緩刑,加上胡犯後一度否認犯行,法院最後未依胡所願宣告緩刑,還可上訴。
胡未出庭 還可上訴
胡睿兒去年5月與林采緹結婚,7月產子,卻在6月被控性侵;這對夫妻2016年還一同捲入「呼麻」案,台北地檢署當時網開一面,將2人處分緩起訴,但因胡睿兒又涉性侵,遭撤銷緩起訴,本週一已依毒品罪起訴胡、聲請簡易判決。
胡睿兒去年6月16日深夜至台北市信義區KLASH夜店,認識被害人後一同飲酒、跳舞,凌晨3點多2人至地下1樓一處梯間平台,女方不勝酒力,胡睿兒拉開對方內褲試圖性侵,擔心被發現,改至後方電梯間性侵得逞。完事後胡離去,稍後大樓水電工發現被害人衣衫不整躺在電梯間而報警。
昨宣判後,Under Lover經紀人表示:「目前不清楚狀況,等釐清狀況再通知大家。」胡原本打算到場聆判但未出現,經紀人說:「我們請律師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