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的正義?/警︰應聲請保護令 報警處理
情境照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近年來爆料風氣盛行,許多民眾常因一時氣憤,發動肉搜、網路公審、挖出當事人背景,甚至號召群眾動私刑對當事人飽以拳腳,或丟雞蛋、潑漆洩憤。不過,此次「肉圓沒加辣」事件中因有未成年小孩,警方認為應循正常家暴管道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或報警請員警到場處理,將相關影片放上網路引來民眾辦私案,恐對小孩成長與心理造成不良影響。
承辦家暴案件的警官說,受傳統文化影響,許多人還是有「家醜不外揚」觀念,因此家暴案件層出不窮。民眾若遭遇家暴事件切勿隱忍,否則只會助長施暴者的犯行;若遭遇家暴,首要之務就是蒐證與報警,蒐證是日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的依據,報警則可以立即阻止施暴者當下的暴行。
此外,若家暴事件中牽扯到未成年孩童,建議民眾不要把有小孩的相關影片放上網路,因為相關人物的身家背景可能被網友肉搜出來,對小孩的隱私沒有保障。此次「肉圓事件」引來網友到住家痛毆該名父親,這不僅會讓小孩產生自責心理,網友的暴力行徑也恐讓小孩人格發展蒙上陰影。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