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救家暴 搞錯家…警拒賠
協同里長、消防隊破窗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羅東警分局昨日凌晨4時接獲家暴通報,員警到場敲門、按鈴多時無人應門,認為情況緊急協同里長、消防隊破窗進入,結果嚇壞在屋內睡覺的屋主夫妻,薛姓屋主見到原本好端端的窗戶被破壞,要求警方賠償;薛男氣得說,根本沒家暴一事,警方也不願提供報案人資料及負起賠償責任。
警:報案人負賠償責任
警方表示,因情況緊急才會破窗,後續會聯繫報案人到分局說明,若查證是謊報,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究辦,並由報案人負起賠償責任。
熟睡中警登門 屋主嚇壞
宜蘭縣1名婦人昨凌晨4時報案,稱她自己受到家暴,被困在羅東鎮樹人路某棟民宅房間,婦人聲音微弱,警方擔心她遭遇不測,派警力前往,但敲門、按鈴近30分鐘無人應門,員警擔心婦人安危,在消防隊協助下破窗,入內後未見異狀,到了3樓房門口敲門,熟睡的薛姓屋主一家被突來的敲門聲吵醒,打開房門赫見警、消、里長等6、7人在自己家中,嚇得問:「我家怎麼了?」屋主不滿被嚇醒,且窗戶被破壞,要求警方賠償。
薛姓屋主指出,當時全家人嚇了一跳,警員只說有人報案指屋內發生家暴,要他們自行聯繫報案人處理,並以個資法為由,不提供報案人資料。薛男說,若有家暴,街坊都會知道,不解為何警方未向鄰居查證就直接破窗,他們也沒聽到門鈴聲。
窗戶損失約1萬元
薛男估計,窗戶損失約1萬元,他求助內政部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時,服務人員說若碰到這類情況,應由警方先賠償屋主,再向報案人求償,但警方不願先負起賠償責任。
警方表示,當時到場多次敲門未有回應,回撥報案人時,對方聲音越來越虛弱,礙於情況緊急才破窗,將設法查出婦人身分請她出面說明,若查證是謊報,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