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才女為他二度墮胎 精主竟告發
2018/12/20 06:00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音樂系碩士畢業、自行開設音樂學院擔任總監的27歲陳姓才女,2年前與陳姓男子交往不到3個月就意外懷孕,因男方當時無結婚打算,在男子陪同就診後服藥墮胎,今年初忙於補習班立案時,發燒又懷孕,卻因陳男要求生2胎才考慮結婚,這讓她無法接受而再度吞藥墮胎,詎料兩度墮胎引發陳男不悅,除向法院要求返還所有因訂婚的花費外,還告發她違反墮胎罪,士林地檢署偵結,將陳女不起訴處分。
陳男還討訂婚花費 陳女不起訴
檢察官調查,雙方去年10月訂婚,直到檢方今年8月調查時,兩人仍未結婚,陳女2次懷孕期間,皆屬未婚懷孕,衡量社會風氣,未婚懷孕生子者仍存有相當程度心理壓力,足以影響日後家庭生活。
檢察官根據陳女提出的病歷資料、教師識別證及立案證書等資料,證明陳女今年元月確實發燒而接受治療,又在市立高中兼課、獲得立案後,今年2月在桃園成立音樂短期補習班,可證明陳女墮胎是符合優生保健法相關法條「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規定要件。
陳女承認使用墮胎藥,但否認觸法,表示2次懷孕都不是在預期之中,第1次才剛交往2個多月,當時忙於演出及教學工作,加上陳男也無結婚打算,於是由陳男陪同就診,並當陳男的面服藥。
陳女又說,第二次懷孕時,因持續發燒,以及她開設的音樂補習教室要申請立案讓她壓力很大,雖她和陳男已訂婚,但陳男仍要求她必須生完2胎,他才會考慮結婚,這讓她無法接受,再三考慮之下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