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分飾兩角 逼正妹拍6部淫片
2018/08/31 06:0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服飾店渣男心懷不軌,在網路一人分飾兩角,騙女客戶傳裸照、脅迫拍性愛影片,被台南高分院法官判3年4個月徒刑!
騙到裸照 再性侵
判決表示,男子林聖偉在嘉義某服飾店擔任副店長,2017年6月間,女子小芸(化名)買衣服而認識林男,林男先以「林道」暱稱在臉書與小芸互加好友;其後,林男再以「張小天」身分在臉書註冊帳號,再與小芸互加臉書好友,讓小芸誤以為林道與張小天是不同的人。
林男也使用LINE通訊軟體以暱稱「小天」與小芸互加LINE好友並互傳裸照,不料,林男見小芸頗具姿色,竟犯下色膽包天的性侵案。
2017年6月底,林男以「小天」身分傳訊息給小芸,要求她與「林道」自拍性愛影片,否則將公開其裸照。小芸擔心被男友知道,被迫與扮演「林道」的林男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拍性愛影片,再把影片傳給「小天」。
同年7月下旬,林男再以「小天」身分傳「在性愛影片中表現未達要求」訊息,脅迫小芸交付35萬元或再與「林道」自拍5部性愛影片並交付20萬元,否則就要公開小芸裸照、性愛影片。
心生畏懼的小芸無奈答應,以LINE傳3張裸照給「小天」,後來她察覺有異,懷疑林男分飾林道、小天兩角色欺騙、要脅她,即報警搜索服飾店、查扣林男2支手機與SIM卡,才讓林的惡行真相大白。台南高分院依性侵、強制兩罪各判林男3年2月及7月徒刑,合併執行3年4個月徒刑。
警方再次提醒網路交友要謹慎,女性切忌把自己身體私密或裸照寄傳給他人,避免成為對方要脅就範的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