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起訴書一審後公開
2018/05/23 06:00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案」,未來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地檢署,應於第一審判決後,公開起訴書;立院昨也三讀通過包含民事訴訟法在內的多項修正案,過去法院公告一定要刊登在新聞紙上,修法通過後公告也可公布在法院網站上。
現行法律已規定法院應公開裁判書,「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案」通過後,明確規定在第一審判決後,應公開起訴書,以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資訊透明化的結論。
此外,配合媒體傳播形式轉變,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也提案修法,將破產法中公告、強制執行法中的拍賣公告、非訟事件法中的登記事項、處分、民事訴訟法中的訴訟文書、公示送達、公示催告、申報權利之期間、行政訴訟法中的公示送達等多項修正案,修訂法院公告公布方式,除原先的新聞紙外,也新增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