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掌門人爆婚變 妻控出軌求償落空
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 (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去年驚傳婚變,前年8月獲澳洲法院判准與結褵20年的妻子陳寶珠離婚,台北地院日前也判澳洲法院的離婚判決有效;陳寶珠另控黃世杰與尤姓女子通姦,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不起訴,陳改向2人訴請民事求償165萬元,台北地院昨認定陳太晚提告,已逾民事侵權2年請求時效,判陳敗訴,可上訴。
據悉,黃世杰、陳寶珠都有台、澳雙重國籍,前年黃以夫妻分居多年為由,在澳洲訴請離婚獲准,但陳寶珠認為澳洲法院的判決違反我國善良風俗,另在台提告確認婚姻關係存在,台北地院審理認定澳洲判決有效。
離婚前,陳寶珠曾指控黃世杰2012年間外遇尤女,並生下一女,但北檢認定罪證不足;陳事後質疑黃世杰仍常與尤女出雙入對,還讓尤女擔任美麗華興業董事,持續侵害她的配偶權,並懷疑尤女名下豪宅是黃世杰送的,去年9月再對黃、尤訴請民事求償165萬元。
黃世杰強調,跟尤女只是朋友,因陳寶珠不斷質問他和尤女的關係,他才不耐煩以「(孩子)如果是我的,為什麼不能領養」假設性用語回答,且即使真有此事,陳寶珠早在2014年7月就知道,直到去年9月才告民事,已逾請求權時效。
法官認定黃、尤兩人確曾交往,構成共同侵權行為,但陳寶珠最晚在2014年9月知道此事,2017年9月才提訴,確已逾2年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