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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查出是累犯 年輕車手緩刑飛了

南投警方去年8月打擊詐欺車手時,逮捕領款的邱男,圖為當時逮捕車手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南投警方去年8月打擊詐欺車手時,逮捕領款的邱男,圖為當時逮捕車手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8/02/10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18歲邱姓男子擔任詐欺集團車手,南投地院認為邱男年輕又無前科,坐牢可能感染惡習,判刑1年2月、宣告緩刑,讓他不用入獄;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不認同,查出邱男根本是名詐欺慣犯,被抓多次,只不過案子都還在偵查或審理中未結,「並非一時失慮」,給予緩刑不妥當,將他改判徒刑1年,雖少了2個月,但不宣告緩刑,讓邱男入獄好好反省。

判決指出,邱男與代號「阿虎」、「美國隊長」等3人組成詐欺車手集團,去年假冒檢察官向陳姓被害人拿取60萬元,被埋伏警察逮捕。

南投地院認為,邱剛滿18歲,顯然一時失慮,加上又沒有前科,如果判他入獄,可能會在監獄內感染惡習,行為更為偏差;法官另認為,邱承認犯罪有悔意,因此宣判時給予緩刑4年,條件是支付公庫5萬元,讓他免除牢獄之災。

南投地檢署不服判決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邱男並非沒有前科,他之前就在基隆、台中等縣市涉入多起詐欺案,案件分由嘉義地院審理、新北地檢署起訴等,其實是名詐欺慣犯,且犯後未賠償被害人、未取得原諒,一審宣告緩刑不妥當,但審酌認為邱男年僅18歲,確實「思慮不周」,改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比原審少2個月,但不宣告緩刑;還可上訴。

剛年滿18歲的邱男,是南投警方去年8月掃蕩詐欺車手時被捕,圖為逮捕車手的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剛年滿18歲的邱男,是南投警方去年8月掃蕩詐欺車手時被捕,圖為逮捕車手的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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