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飲摻藥飲料四肢無力 夫硬上挨告
江男趁太太喝下加安眠藥的比菲多後,性侵得逞,被判3年確定;圖為比菲多飲料外觀,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曾有家暴紀錄的江姓男子,把安眠藥加入活菌發酵乳「比菲多」飲料內,太太小薇(化名)以為比菲多是要給她喝的,喝完後四肢無力躺在床上,江男要求嘿咻被拒、乾脆硬上,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昨依強制性交罪判江男3年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42歲江男曾對小薇家暴,104年7月31日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要求他不得對小薇有身體或精神上的騷擾行為,但兩人仍同居,同年9月18日晚上,江男把安眠藥放進比菲多飲料內,把飲料罐放在房間化妝台就離開,想等睡前再喝。
男曾對妻家暴 判3年確定
結果小薇洗完澡,以為比菲多是江男買給她喝的,喝下後感到頭暈目眩,就回上床休息,隔天凌晨2點半左右,江男向小薇示好求歡,遭小薇拒絕,江男明知小薇有保護令,還硬要小薇嘿咻,小薇因為喝了有安眠藥的比菲多,無力抵抗而遭性侵,醒來後氣得向檢警提告。
男稱原為自己失眠要喝的
江男承認硬上小薇,但辯稱自己有睡眠障礙,經醫師開立安眠藥放在比菲多內,想在睡前喝下助眠,不料小薇誤喝比菲多,因此這件事不應怪他,但當晚他確實不顧小薇反對就嘿咻。
高等法院認為,夫妻間應相互尊重,江男不疼惜太太,竟為滿足私慾,違反家暴令和太太的性自主意願,造成太太心理難以抹滅陰影,考量雙方以50萬元調解成功,江男犯後態度還算良好,因此判刑3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江男夫妻已於本案案發後,在105年9月14日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
對配偶強制性交 告訴乃論
刑法規定,強制性交須處3到10年徒刑,但對配偶強制性交須告訴乃論,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違反家暴令最重可處3年徒刑;法界人士指出,江男違反家暴令、還對太太強制性交,因太太堅持提告,所以江男同時觸犯強制性交罪和違反保護令罪,依較重的強制性交罪處斷判刑,至於太太誤飲含安眠藥比菲多,因江男非故意下藥,不構成加重強制性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