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情侶當車手 家長恐遭求償百萬
2017/11/06 06:00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19歲小情侶未婚生子,為養小孩被慫恿當車手,只分得3600元就被逮,警方依詐欺罪移送,由於民法規定20歲為成年,2人未滿20歲,雙方家長得面臨逾百萬元的民事連帶求償,小情侶一聽難過落淚,後悔莫及。
斗六地區因地利之便,又有火車站,常被詐騙集團鎖定為車手提領贓款,近月來發生多筆遭詐欺款項案,警方成立專案小組,掌握住在台中的謝男及賴女情侶檔涉案。
未婚生子 為養小孩下海
警方昨逮捕2人,警訊時2人坦承犯行,稱未婚生子,缺錢扶養小孩,遭詐騙集團慫恿加入車手,每提領1萬元可抽2000元。
刑法規定18歲負有完全責任,但民法規定滿20歲為成年,謝男懊惱地說,前後已替集團提領9萬元,才分得3600元,加上2人都未滿20歲,雙方家長都得負連帶求償的法律責任,後悔已來不及。
斗六分局長蔡詳忠指出,台中陳男擔任詐欺車手所得8000元,被台中地院判賠85萬元,是不當所得106倍;另16歲陳少擔任車手詐得187萬元只分2000元,高雄高分院判少年及其父母應賠償157萬,提醒民眾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不要輕易被「工作輕鬆」、「邊玩邊賺錢」等詐騙集團吸收成員方式所騙,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