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下載夫性愛片 抓姦婦反被起訴

桃園地檢署則表示,每件個案都不同,起訴與否要尊重檢察官的調查認定。(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則表示,每件個案都不同,起訴與否要尊重檢察官的調查認定。(資料照)

2017/07/08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張姓婦人為了蒐集丈夫與「小三」的通姦證據,趁丈夫睡覺時偷偷下載手機裡的性愛影片並提告,妨害家庭案還在審理中,丈夫反控張婦涉妨害電腦使用罪,檢察官認為張婦未經同意「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將張婦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36歲張姓婦人懷疑謝姓丈夫有「小三」,去年8月趁丈夫熟睡時,偷偷查看丈夫手機裡的照片、影片、通訊錄及Line對話,果然找到丈夫與吳姓女子的性愛影片,她將影片下載後控告丈夫、吳女妨害家庭,謝男看到妻子提出的證據,反控妻子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

張婦控告妨害家庭案另案審理中,檢察官傳喚張婦說明妨害電腦使用罪部分,張婦坦承趁丈夫熟睡之際,未經同意查看手機並將裡頭的影片、照片等資料下載儲存,檢察官認為張婦行為已涉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中的「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等罪嫌。

有罪、無罪 法界人士看法分歧

法界人士認為,為了蒐證抓姦,擅自查看配偶的手機、電腦,到底是「有故」還是「無故」?這個問題在法界存在歧異,似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有檢察官認為,太過寬廣的解釋,會造成只要有主觀上的疑慮,就可任意查看配偶的手機或電腦資料,已侵犯個人隱私;但也有檢察官認為,配偶為了「抓姦」目的而蒐集證據,這屬於捍衛婚姻權的「有故」範圍。

律師陳志峯表示,有故、無故的前提是「有無正當理由」,但為了抓姦而擅自查看配偶的手機或電腦,很可能仍有違法之虞,畢竟法律對個人隱私的保護仍高於此,但實務上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的也所在多有。

陳志峯舉例,新竹市蕭姓婦人控告丈夫在她的車上裝設GPS,她被監控長達半年,一審新竹地院認為,蕭夫是為了捍衛婚姻才蒐證,行為符合必要性、相當性,並非無故侵害隱私,判決丈夫無罪。

桃園地檢署則表示,每件個案都不同,起訴與否要尊重檢察官的調查認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