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小額防露餡 撿信用卡狂刷143筆
沈男得知小額付款不會通知信用卡主人,一個月內頻繁盜刷143筆。(記者王捷翻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沈姓男子3月底在南市中華路撿到趙姓男子的信用卡,他在1個月內以五鬼搬運手法狂刷143筆,且每筆金額都控制在1000元上下,趙男2個月後得知被盜刷時,已經被刷走12萬餘元,沈男落網後辯稱自己有精神障礙,「什麼都不記得了」,讓警方氣結,訊後依侵占、詐欺罪嫌函送法辦。
41歲沈男有多項竊盜、詐欺前科,靠打零工為生。警方根據監視器發現,沈男撿到信用卡後,先將機車停在遠處,再戴口罩、帽子步行百公尺到便利商店、大賣場刷卡購物。
今年5月,趙男接到信用卡帳單,發現有100多筆不明消費,金額加總起來共有12萬多元,趕緊向銀行停用卡片,並向警方報案。
警方透露,沈男相當聰明,似乎是得知小額付款銀行不會通知卡片主人,因此在拾獲1個月內密集盜刷,且將金額控制在1000元上下,大多是購買食品、洋酒或香菸等。
警方查出沈男涉案,通知他到警所製作筆錄,他一度否認犯案,直到警方拿出他購物的監視器畫面,他才坦承撿到一張信用卡,表示因自己有精神障礙,不曉得為何自己會盜刷,警方不相信他的辯詞,訊後將他依侵占、詐欺罪嫌函送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