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走進士墳墓 開發商判1年
2016/11/22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山區一處墓地多年前被「一志投資」公司買下,一志為使土地順利開發,99年間以公告方式通知墳墓的後代子孫遷葬,3年後即委由造墓工進行遷葬工程,將37座墳墓開挖火化,再將骨灰罈移至新北市寶塔安厝,其中一戶黃姓人家指埋葬該處的祖先是清朝進士,憤而提告;最高法院考量一志已和部分墳墓亡者子孫和解,昨依發掘墳墓罪將一志的吳姓名義女負責人判刑1年、緩刑3年,姚姓造墓工判刑8月、緩刑2年定讞。
本案10多名亡者子孫3年前提告時,當時吳姓負責人的前夫、掛名一志總經理的方男未被起訴,後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追查認定方男應為一志實際負責人,是由他指示姚男進行墳墓遷葬工程,今年4月將他起訴,案由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