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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前2後2避孕訊息 成偷情鐵證

    2016/10/10 06:0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台北市李姓人妻前年外遇王男,兩人常相約嘿咻,李女擔心懷孕,曾傳訊息教王男使用「前2後2避孕法」,沒想到仍懷孕,李女事後傳訊告知避孕失敗,李女後來與丈夫離婚,前夫整理電腦發現對話紀錄提告,台北簡易庭判王男與李女須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李女前年劈腿王男,因擔心「擦槍走火」,特地以電腦版的LINE通訊軟體,傳訊教導王男,只有在她月事來臨的前2天或後2天,才能「不戴套弄進去」,其他時候要趕快「拿出來」,以免懷孕。首次偷情後2個月,李女還是懷孕,她墮胎後再用電腦傳訊告知對方此事,王卻回應「我本來也應該過父親節」、「我其實後悔拿掉」,李女大受感動,不久就跟丈夫離婚,徹底投向王男懷抱。

    李女前夫去年意外發現兩人對話紀錄,氣得提起民事求償,台北簡易庭認定,李女在法定婚姻期間,與王男逾越交往分際且發生性關係,應予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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