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房客侵占 張淑晶又輸了
惡房東張淑晶又敗訴。(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指控34歲陳姓房客及30歲吳姓房客,涉侵占承租套房的電視機、遙控器、門禁卡,還破壞天花板、堵塞馬桶、洗手槽,不賠錢又不繳房租,告2人涉詐欺、侵占、毀損,但新北地檢認為張女提出的屋損照片格局與套房不同,加上房客非故意不繳房租,昨予2房客不起訴。
檢方調查,張淑晶當初租約並未約定租賃附屬設備,難以認定張女有提供電視機等物品供房客使用,加上張女提供的屋損照片,拍攝角度、格局與承租予2人的套房不同,吳姓房客因涉案被警方逮捕帶走,應無將電視機等物品占為己有的可能,認定2房客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