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男服勞役掃街 拾1.4萬獲贈一半
彭姓失主(中)感謝陳姓男子(左)拾金不昧,幫他撿回提包與所有財物。 (記者周敏鴻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好心有好報!桃園市陳姓男子經濟不佳,因車禍事故無力賠償,被桃園地院判服社會勞動役,他昨天上午在龍潭區掃街時撿到白色運動提包,內有1萬4000元及身分證件,立刻送交警方招領;警方找到家住新竹縣關西鎮的彭姓失主,彭拿出一半、包了7000元紅包給陳男,感謝他拾金不昧。
民法規定「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失物的財產價值1/10」,彭姓失主依法最多只須給陳男一成即1400元就可,但他慷慨包了7000元紅包,等於是5成;彭男表示,提包內的失物,光是汽車晶片鑰匙重配就要近萬元,更遑論其他證件遺失造成的風險,能夠遇到好心的陳男拾金不昧,既感動又感謝!
打零工男子稱撿到就該還
警方說,35歲陳姓男子打零工謀生,經濟不佳,他之前因車禍,導致對方的臉部受傷、牙齒掉了一顆,被求償20多萬元,因無力賠償而無法和解,被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判刑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又無力繳付,須服社會勞動役500小時。
可得1成 失主給半數當紅包
昨天上午10點多,陳男依規定到龍潭區中正路桃園女子監獄附近掃街,發現路旁有一個白色運動提包,他打開後發現內有現金、汽車鑰匙及證件,擔心失主心急如焚,趕緊送到龍潭警分局石門派出所招領。
警方根據證件資料,打電話聯絡彭姓失主,但電話未接聽,警方只好派員到新竹縣關西鎮直接找人,彭男後來返家,得知失而復得又驚又喜。
彭男跟著警方到派出所,見遺失物品都在,高興不已,拜託警方聯絡陳男當面致謝,得知陳男經濟拮据,二話不說,拿出7000元放在紅包內硬塞給陳男,陳數度推辭,但盛情難卻,最後勉強收下,還喃喃自語說:「撿到東西物歸原主,這本來就是我應該要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