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賴素如帳冊藏海外 週刊判賠
2016/09/14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入雙子星弊案,102年4月11日發行的620期壹週刊指賴趕在檢調發動搜索前,要求助理吳錚媛和服務處主任沈佳蓉等人,將相關帳冊資料藏匿海外,賴等人提告求償500萬元,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壹週刊報導非事實,判決壹週刊主管和記者等人應連帶賠償賴素如50萬元、吳錚媛和沈佳蓉各30萬元,並於媒體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定讞。
刑事部分,壹週刊2名記者因此被依誹謗罪各判拘役55日、緩刑2年定讞;賴素如所涉雙子星弊案,一審判刑10年,二審改判9年,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